参考消息网9月3日报道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9月1日报道,中国做出前所未有的决定,允许某些情况下在中国法院对外国国家发起诉讼,此举将使得中国在“外国国家豁免权”方面与西方做法接轨。
报道说,此前,中国长期的立场一直是国家及其财产在外国应享有豁免,不受其他国家法院起诉。中国之前从来没有受理过以外国国家或政府为诉讼对象的案件,也没有认可过涉及外国国家或其财产的财产请求。
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9月1日通过的外国国家豁免法将从明年开始限制此类豁免。
法律专家表示,“早该出台”的该法律会给进行国际贸易的私营企业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如今中国正在努力恢复营商信心。
从2024年1月1日起,主权国家或被授权代表主权国家行事的实体,如果其行为涉及某些在中国的侵权或商业活动,将不再免于在中国受到起诉。
报道援引香港大学法学副教授詹姆斯·弗莱的话说:“外国国家豁免法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让中国与其他大部分国家的做法接轨。”
他说:“例如,国际法一般不认可在东道国发生的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享有豁免权,(外国国家豁免法)第九条作出了同样的表态。”
尽管法律没有详细说明,但弗莱认为该法律也适用于香港,以2011年刚果(金)案件的判例来看,香港将遵循北京在外国国家豁免权方面的做法。
弗莱说:“新法律将为在香港执行仲裁裁决提供便利,此外还有其他好处,有助于加强香港作为争议解决中心的名声。”
国家享有免于在外国的国内法院被起诉的豁免权,这是长期存在并被广泛接受的国际法原则。
报道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包括美国和英国在内的大部分主权国家通过了自己的法律,允许外国国家豁免权存在例外情况,以便更好地保护进行国际贸易的企业——即从“绝对豁免权”变为“限制豁免权”。
中国和俄罗斯曾反对这一调整,即想在这两个国家的国内法院起诉外国国家是不可能的。
悉尼大学中国法学教授凌兵说:“在许多年里,中国不愿意放弃传统的绝对豁免权,因为担忧此种放弃会导致中国在外国法院成为起诉对象。”
他说,可是这种担忧是种“误解”,因为外国法院仍旧可以根据本国法律规定的限制豁免权起诉中国。
中国外交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外国国家豁免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12月初次审议该草案。
凌兵补充说,外国国家豁免法最终通过,这体现出中国法律遵从了国际“主流做法”。
中国近来已经增加了保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法律武器,最显著的就是出台对外关系法和修订反间谍法。(编译/胡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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