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老年消费者挽回损失
26名老人在电商平台充值预付金消费,结果全部被骗。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通过发挥支持起诉等职能作用,帮助老年消费者追回了尚未消费的预付金和利息赔偿金,有力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2022年6月,潘某等26名老人在某电商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平台上分别充值1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预付金用于购买该公司产品,但数月后再下单时,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经营,不再按约发货。在与该公司协商无果后,潘某等人到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因该案涉及人数众多,且都是老年人,平均年龄超过65岁,有的重病卧床、有的是残疾人,均属于年老病残的弱势群体。承办检察官在详细听取了老人们的诉求后,立即梳理相关证据和法律关系,认为该公司存在违约事实。
经深入调查案涉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该公司的账户上没有余额,预付金大多被存入了公司经营者的个人账户中,遂引导潘某等人将该公司和公司经营者列为共同被告,要求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随后,象山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
在检察机关的帮助和支持下,潘某等26名老人的诉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2022年底,潘某等5名老人作为代表来到象山区检察院,向承办检察官送上感谢信。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该公司经营者不服,提起上诉。潘某等人担心二审出现变故,多次到检察机关进行法律咨询。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环节。法院执行人员发现案涉公司无财产可执行,公司经营者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也根本不够支付。得知情况后,潘某等人担心拿不回预付款,又向检察机关申请对执行活动依法监督。承办检察官一边认真倾听诉求,耐心解答疑问,劝导老人们要相信法律;一边及时联系执行法官,在告知老人们的诉求和现状的同时,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尽全力维护老人们的合法权益。
经过检察院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今年7月底,潘某等26名老年消费者终于追回了全部损失共计6.2万余元。
[版面编辑:樊悦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