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夏州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完善规范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指导管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法设置派驻监督、审查调查、问责处置、督促协调、深化“三转”、自身建设6个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精准发现问题情况,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情况,与被监督单位组织联合监督执纪、协助被监督单位党组做好巡察及整改落实工作情况,以及加强自身管理、推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办法针对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方式,逐一设定评价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分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增强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
平时考核由对应联系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室根据派驻机构职责落实情况,定期综合评价。专项考核对完成重要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或者问题较多的派驻机构,进行针对性考核。年度考核为每半年开展一次综合性考核,坚持定量和定性结合、过程与结果并重、共性要求与个性差异兼容,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州纪委监委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的,提醒谈话,责令剖析原因,督促整改。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工作从8月上旬开始,按照新考核办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考核程序,细化责任分工,综合考虑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显绩与潜绩等情况,全面客观准确了解和反映派驻机构工作情况。(供稿谢娅萍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