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不久前在开展基层社保基金违规缴纳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河埒街道惠河社区锡山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社保个人部分未在每月扣除,而是集中在年底统一划扣,且个别职工实扣金额与应扣金额相差甚多。
如此不寻常的缴纳方式和数值异常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滨湖区纪委监委随即成立核查组开展调查。
“职工社保个人缴纳部分一般由单位在每月工资中代为扣除,你们为什么要放在年底统一扣除?”核查组找来社区主办会计丁某询问。
“这是惯例了,以前我们每月工资低,主要靠年终分配。为了能让大家平时多留点钱生活,单位就每月代缴社保个人部分,到年底再从年终分配里统一划扣。”丁某回答道。
“那你们每个月单位代缴累计金额与年底划扣金额一致吗?”工作人员追问。
“应该是一致的吧,我只负责二次审核,具体核算不是我经手的。”面对核心问题,丁某声音渐弱,含糊其词。
掌握关键疑点后,核查组兵分两路,一路现场封存合作社所有相关账册及班子会议纪要,另一路前往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调取合作社所有职工社保缴纳记录。经逐年逐条比对,锁定了异常起始年份及相关人员丁某、卢某。为弄清事实真相,核查组决定直接找原社保管理员卢某一探究竟。
“你与丁某的社保个人部分,长期以来都存在单位代缴总额与年底划扣数额不一致的情况,这是怎么回事?”核查组开门见山问道。
“这是为了‘照顾’我们而‘特批’的,差额可由集体承担。”卢某一口咬定属于“历史遗留”。
“为什么只有你俩这样,你平时的缴费基数比领导还高?”工作人员展示部分证据问道。
“恐怕你们算错了吧……”卢某逐渐神色紧张。
“那我们就现场一起翻翻算算。”工作人员随即摆列2000年以来所有班子会议纪要、社保缴纳明细、年底划扣明细等资料与其对质。
面对铁证,卢某终于坦白。早年,作为社保管理员的他和会计丁某发现单位在社保缴纳上存在制度漏洞,于是两人串通,设法绕过出纳玩起“监守自盗”,即自己的社保个人部分长期由单位按正常基数代缴,在年底实缴时却仅按最低基数划扣,差额部分未经集体讨论便私入囊中。此外,卢某还存在擅自提高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的情况。两人通过调基数,共侵占集体资产11.44万元。最终,两人均受到留党察看处分,违法所得均已追缴,相关涉事人亦被追究相应责任。
自开展基层社保基金违规缴纳专项整治以来,滨湖区纪委监委共起底基层财政供养人员、社保基金缴纳人员基础信息2.8万余条,聚焦擅自更改缴费基数、伪造变造参保材料、为不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单位代缴等五方面展开重点排查,累计督促整改各类问题204个,立案查处5件7人。(本报通讯员刘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