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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恒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河池市纪委监委对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验收、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恒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恒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河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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