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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伍家岗:检察官助力迷途少女走上正道

“没得救”少女走上正道

“女儿因在餐厅工作业绩突出被提拔为主管了,谢谢您对她无微不至的帮教和鼓励。”7月14日,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吾家”未检工作室检察官李小俊收到一条短信,这条短信是涉罪未成年人小慧(化名)的爸爸发过来的。

2022年4月,伍家岗区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小慧涉嫌盗窃案件。经审查,2021年8月,17岁的小慧在做暑期工期间,在借用陈某手机时意外发现陈某的微信支付密码同锁屏密码一致,便将陈某微信里的4500元转入自己账户。

办案检察官为充分了解小慧的成长环境,做了大量的社会调查工作。经过和小慧交谈、走访她居住的社区和曾就读的学校,检察官了解到小慧的父母早已离异,如今都在武汉打工,她的父亲已组建了新的家庭,平日里小慧和奶奶相依为命,她还有个18岁的姐姐和5岁的妹妹,都在外地生活。

“小慧在校期间经常偷拿同学的生活、学习用品,因此被同学孤立。她十分叛逆,曾经还偷拿家里的贵重财物变卖,因无心上学、多次旷课,学籍也被注销了。这个孩子完全是没得救了!”班主任对小慧表示深深的失望。

按照未成年人司法特殊程序,检察官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小慧安排了援助律师。检察官还邀请市妇幼保健院心理咨询师对她进行心理测评,及时作出诊断。为了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帮助小慧取得陈某谅解,检察官多次联系小慧的父亲。最终,父亲在检察官的劝说下,帮助孩子退还了陈某4500元。小慧、陈某在检察官的见证下达成了和解。

小慧系未成年人且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对其的处理结果不是相对不起诉就是附条件不起诉。检察官认为,对小慧作相对不起诉能简单地化解诉讼风险,但是不能让她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今后其有可能再犯。只有作附条件不起诉,根据其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犯罪原因制定精准的帮教计划,才能更好地助其迷途知返,真正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检工作理念。

随后,检察机关对小慧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考验期内,检察官和社区工作人员对小慧父亲进行训诫,向其依法送达督促监护令,提出更新教育理念、改变教育方法、关注孩子心理状况、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等重点监护措施。经过批评教育,小慧父亲承认自己监护失职并流泪表示,自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考虑到小慧的学籍已被注销,且其父母远在外地务工、奶奶无力看护,检察官联合人民监督员、社区工作人员、小慧父母成立考察帮教小组,签订异地监督考察协议,决定对小慧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由社区为小慧量身定制公益劳动项目,由人民监督员选派专人督促考察、及时关注小慧的心理状态,等等。

烈日炎炎,检察官跟进监督考察时看见,小慧挎着竹篓,在果园里帮奶奶摘果子。一经交流,检察官发现她变得自信、阳光了不少,和之前冷漠、桀骜不驯的形象判若两人。在一月一次的汇报中,小慧明确表示了自己的懊悔,称体会到了爸爸在外的艰辛,同时也感谢检察官叔叔对自己的关心……

小慧即将年满18岁。怎样解决小慧步入社会的问题,一直在检察官脑子里萦绕。经与小慧沟通,检察官得知她以后想开蛋糕店,便迅速联系相关部门,帮助她报名参加培训。在情理法三个层面的帮教下,小慧顺利度过考验期。2022年11月,检察机关也依法对小慧作出不起诉决定。

“惩罚是手段,教育是方式,挽救才是目的。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深度开展跟踪帮教,才能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李小俊说。

[版面编辑: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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