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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助力监督生态修复

无人机助力监督生态修复

因某矿业公司未依照法院生效判决履行补植复绿义务,经检察机关依职权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并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法院将该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移送执行局执行(检察日报5月10日5版曾报道)。

案件顺利办结后,检察监督没有停歇。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民事检察办案团队与包头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的办案法官们,驱车280多公里深入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腹地,对某矿业公司依照法院生效判决履行补植复绿义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查看。

这期间,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通过无人机定位航拍,对该矿业公司整改修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现场采样、图片固定、影像固定,用于后期比对和跟踪监督。“快看,这里有一对大雁!”航拍时,废石堆旁天然水坑中一对大雁在饮水嬉戏的身影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矿业公司负责整改修复工作的人员向检察官介绍:“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我们就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严格按照审定方案马不停蹄地推进整改修复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一批次的草籽铺撒,只要雨水充足,很快就能见到效果……请放心,我们一定认认真真、一刻不停地推进整改修复工作。”

记者沈静芳通讯员陈焘摄

[版面编辑:樊悦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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