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桂林市纪委监委在龙胜各族自治县召开全市乡村振兴领域衔接资金项目“四公开”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示范点、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促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桂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重,实施项目多,投入资金大,廉政风险高。仅2023年,该市已投入衔接资金12.45亿元,目前已支出7.33亿元。今年以来,全市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0人,暴露出衔接资金项目信息公开不规范、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今年2月,自治区将龙胜各族自治县列为全区5个区级试点县之一,利用6个月时间开展衔接资金项目“四公开”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试点工作。桂林市同步将全州、灌阳、资源等县列为市级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持续推行“衔接资金项目在县四家班子、乡镇党委政府人大、村(社区)、新闻媒体等四个层面公开”的“四公开”制度,厘清各级各部门管好用好衔接资金项目的责任,确保资金项目阳光规范运行、发挥最大效益。
前不久,资源县纪委监委在查处该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万某案件中发现,其在任职期间用权生钱,为某工程施工老板承揽两水苗族乡凤水村古留河至押壁山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等乡村振兴领域衔接资金项目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5万元,最终因多项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案违纪款被依法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有油水的地方容易滑倒。资源县纪委监委一方面针对万某违纪违法问题,在该县交通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县四家班子领导、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各乡镇三家班子主要领导等140余人旁听万某案件庭审。在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下,13名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另一方面,出台强化监督责任保障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四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工作方案、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围绕责任落实、作风纪律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22次,推动解决问题38个。
市纪委监委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与乡村振兴领域衔接资金项目“四公开”结合起来抓,把县四家班子作为衔接资金项目公开的“关键少数”,在试点县探索建立“两研究一决策三通报三传阅”制度。即拟申报入库项目、资金项目实施计划报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两研究”,并将研究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进行“一决策”,在项目编制、实施、完成三个阶段将相关情况在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进行“三通报”,对未参加通报会的四家班子领导通过内部“三传阅”。
在乡镇党委政府人大公开衔接资金项目,处于“四公开”的居中环节。在该环节规范衔接资金项目指标分配、使用,可有效防范熟人社会里的“人情陷阱”。市纪委监委督促各试点县指导乡镇制定《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记实制实施方案》,以项目申请表、发包及监理单位集体决策备案表等“六表册”及建立村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张负面清单”,规范会前酝酿、会上审议、会后公开等程序,实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并对初始推荐理由、个人意见等如实记录。
今年4月,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纪委接到群众关于狮子包产业路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单位违规采挖路边河沙的问题反映,立即进行实地走访核查。经调查了解,伟江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该项目未落实片区监管负责人,项目建设监督记实跟进不及时,导致施工单位违规采挖河沙。该乡纪委立即将这一问题反馈至乡党委、政府,并谈话提醒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施工单位在2天内完成河道修复,完善分片包抓、全程记实、信息公开等制度3项。
村(社区)是衔接资金项目落地的“最末梢”,基层监督必不可少。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开,市纪委监委指导试点县积极构建“1113”公开模式,依托百姓议事亭这一村级议事协商主阵地,建强一个监督组织,完善一套议事流程,明确在项目编制、实施、验收阶段分别召开立项会、监督会、通报会和评议会,规范会议内容。同时运用“歌、画、演”三种公开形式,推动基层监督既接地气又入人心。
此外,各试点县对乡村振兴领域衔接资金项目在新闻媒体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平乐县纪委监委依托基层小微权力“e监督平台”线上平台公开村务,督促全县10个乡镇、147个村(社区)将村级财务支出、项目实施、惠农惠民资金享受等情况录入,实现查看、监督和参与管理村级事务“一键通”,保障村级小微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廉动力”。(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