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建军节前夕,河南省博爱县检察院控申检察官特意电话回访退伍军人纪某,电话那头传来老人激动的话语。
纪某1961年应征入伍,1968年退伍,服役期间曾获得“五好战士”称号。退伍后,纪某先打了几年零工,后来开了一家装饰部。2002年8月,纪某向某企业讨要广告费时,被该企业负责人牛某打成轻伤。
公安机关受案后,一名辅警提出支付纪某3000元和解的要求。迫于压力,纪某在协议书和撤案书上签了字。后因索要协议书未果,纪某反悔并将3000元退给公安机关。此后的20多年,纪某一直上访,这件事像块石头一样始终压在他心头。
2023年3月,纪某走进博爱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监督。考虑到纪某是退伍老兵,案件时间跨度较长,该院检察长范光明决定包案办理。范光明多次与纪某沟通,充分了解其诉求和家庭生活情况。
经审查,范光明发现该案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瑕疵,由于相关办案人员已去世、纪某在签字后又反悔等原因,导致该案被长期搁置。在与纪某交谈过程中,范光明发现“赔偿”是纪某的最大诉求,便在释法说理的同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最终支付纪某1.5万元赔偿款。
3月28日,在征得纪某同意后,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公安干警参与听证。听证会上,纪某阐述了控告理由,公安机关对办案情况作了说明,范光明介绍了案件的调查经过,指出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1.5万元赔偿款交给纪某。心平气顺了,纪某当场表示不再上访。考虑到纪某生活困难,该院帮助老人快速申领了司法救助金,这让纪某非常感动。
4月6日,80岁高龄的纪某与老伴一起,将一面写着“博爱检察公正执法温暖控申司法为民”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办案检察官手中,对检察机关的务实之举表示感谢。
与此同时,该院针对当地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文明执法。4月14日,当地公安机关作出回复,尽快在公安队伍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梳理、整改,以规范办案程序,端正办案态度,提升办案质量。
[版面编辑:李君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