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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金融21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联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深圳制造强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6个方面共21条政策措施,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围绕重点、破解难点、打通堵点,畅通金融服务“血脉”,助力深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主动融入深圳制造业相关发展战略,围绕深圳“20+8”产业集群、专精特新、科技型制造业企业等市场主体,以及“工业上楼”、绿色发展、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等重点融资需求,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此外,在不断优化信贷结构,重点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首贷投放的同时,持续优化内部定价机制,积极向制造业企业合理让利,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在优化调查和审批流程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完善制造业企业授信体系,结合重点制造业企业特征,制定针对性的信用评价模型和风险防控体系;鼓励银行机构探索成立制造业金融服务中心,在组织机制、资源配置、信贷审批等方面实施专业化、特色化管理;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风险防控体系、增强风险防控的科技支撑、严格贷款“三查”、进一步健全联合授信机制防止“过度授信”,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等。

在产品供给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符合行业特点的特色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增强“融资+融智”的综合化服务能力,优化贷款期限管理,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加强供应链融资提升产业链韧性,支持全国性银行通过“一点对全国”等方式,提高上下游企业融资效率;丰富外贸产品,为制造业企业积极开展支付结算、贸易融资、出口信用保险等一体化综合外贸金融服务;保险机构持续强化保险风险保障功能,提高制造业企业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保险、首版次软件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

在生态保障领域,《指导意见》指出要持续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深化银担合作,充分发挥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作用,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和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对接清单,促进产业政策信息、企业经营信息、金融产品信息交流共享,缓解信息不对称;同时,深入实施“深惠万企圳在行动”工程,充分发挥金融驿站、深圳金服平台作用,提升制造业综合金融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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