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强有力监督助力乡村振兴,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使命。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开展精准监督,持续推进专项整治,以过硬作风护航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落实。
部署专项行动,压实工作责任
盛夏时节,湖南省长沙县青山铺镇纪委工作人员来到天华村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回访。此前,该镇纪委在该村监督检查时摸排出100余亩荒地并督促复耕。如今,荒地已全面复耕,田间一派欣欣向荣。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今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正风肃纪新成效赢得广大群众信赖和支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意见》要求,部署专项行动,建立工作机制,持续纠治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
湖南省纪委监委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健全省纪委监委协调抓总,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等职能部门发挥行业监管作用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并选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4个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领域开展专题治理。
浙江省纪委监委建立省纪委监委机关统筹抓总、各项目牵头单位调度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督促、各市县同步推进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会同相关省直单位确定城乡回迁安置慢、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等35个项目开展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
有的放矢,整治突出问题
5月9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监委网站发布关于景洪市健康证“办证难”问题追责问责情况通报,针对部分群众反映健康证“办证难”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对景洪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副市长等7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有的放矢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
云南省纪委监委聚焦“产业发展”“惠民利民”“基层减负”开展专项监督。针对国有平台公司及农业合作社集中大量财政扶持资金、廉政风险较高的实际,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采取行业部门和乡镇自查、同步开展专项巡察和专项审计、纪检监察专项监督压茬推进等方式,对全州103个乡镇脱贫攻坚期间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的涉农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覆盖监督整治。
浙江省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等问题,年初收集筛选确定了一批备选治理项目,并请相关省直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建议。今年,浙江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8家职能部门推动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组织11个设区市纪委监委分别“解剖”1个乡镇街道并延伸至村社,起底基层使用的应用情况,并及时督促整改。
运用大数据手段,提升监督效能
近日,浙江省仙居县纪委监委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治理,将村级工程项目纳入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场景,推动开发“小型工程摇号定标”程序,使村居项目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
聚焦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打造“互联网+监督”系统,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管好用好村级财务,湖南省纪委监委推动全省所有村社在“互联网+监督”平台使用村级财务软件记账,及时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系统上线以来,共计受理投诉举报3717件,追缴资金551.36万元。
紧盯小微权力运行,浙江省纪委监委打造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2021年6月上线运行以来,已构建监督模型536个,产生红色预警信息2.4万余条,实现了基层村社行权由线下流转向在线留痕、权力事项由结果公开向全程公开、行权监督由事后监督向实时监督的转变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陆丽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