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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住建厅三大民生部门联手 用件件民生实事托起百姓生活安康

就业、医疗、社保、住房与百姓的幸福生活息息相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如何把群众的急难愁盼变成一件件民生实事,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在“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专场发布会上积极回应。

推动就业回升向好

上半年,江苏城镇新增就业72.4万人,同比增长4%、占全国总量1/10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月均值控制在4.7%的较低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还面临较大就业压力,办好就业民生大事仍需付出艰苦努力。

省人社厅副厅长张宏伟说,我省将创新完善就业促进机制,牢固树立先行先试的改革思维,率先启动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建设,在政策制定上突出优先导向,加强投资、消费、金融、区域、产业、贸易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加大对吸纳就业多的行业的支持力度,给予稳岗效果好、成长空间大且用工规范的就业友好型企业更多政策激励,推动就业回升向好。

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最大限度筹岗拓岗满足就业需求,尤其是在三季度的就业服务攻坚期,紧跟毕业生暑期流向,创新开展人才夜市、创业集市等招聘方式,常态化把就业信息送进市场、公园、车站、商超,每周采集发布不少于1万个月薪6000元以上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的高质量就业岗位;针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实行属地化实名登记管理,“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提供精细化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培训见习等跟踪服务,力促及时稳定就业。

聚焦就业困难人员,加快布局建设30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安排就业服务专员上门入户为低收入人口、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量身定做岗位信息、政策信息、培训信息三张清单,精准匹配居住地周边的全日制、零工或公益性岗位,全年兜底帮扶不少于3万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并做到“收入有增长、上岗有补贴、权益有保障”。

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围绕让群众就近获得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江苏合理规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布局,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省卫健委副主任张金宏介绍,目前全省建有乡镇卫生院945家、村卫生室14750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8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073家,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在15分钟内就能到达最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省还组建了7000多个巡诊服务团队,按照每月至少2次的要求为村民提供常见病诊疗、健康宣教、重点人群健康指导等服务,巡诊服务覆盖到所有行政村。

聚焦群众常见病诊疗需求,建立基层特色科室省级孵化中心,采取三级医院科室对基层机构科室的办法,持续提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2022年底,全省建成1100个基层特色科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特色科室的比例达到53%。

采取培养、培训、遴选、下沉、共享等“七个一批”组合举措,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张金宏说,近5年来,江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2万名基层急需紧缺医学人才;面向高校招录9182名农村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面向基层遴选8500人次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建成117家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每年培训基层全科医生、护理、乡村医生三类人员3万人次以上;近60%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证书。

下一步,江苏将继续做实基层常见病首诊、做强基础医疗、做优健康服务,加快建设优质高效整合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保障城乡居民就近获得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筹集更多保障性租赁住房

省住建厅副厅长范信芳介绍,立足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江苏通过完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2021年至2023年6月底,全省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9.02万套(间),基本建成19.03万套(间),已交付出租使用11.06万套(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74.42%。“十四五”时期,省政府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列入省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考评,压实市县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通过年度计划任务分解下达、过程跟踪指导等方式,积极推进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加强政策衔接,打通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其它政策支持租赁住房的通道,对现有各类政策支持租赁住房进行梳理,将符合规定的均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尽快筹集更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的步伐。

精准对接需求。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的原则,全部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不设户籍、收入线门槛,以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努力做到“面积不大、功能齐全”,为新市民、青年人打造“舒适家居”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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