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梦般的生活终于结束了,通过这件事我更加相信法律,相信司法机关的力量。”近日,浙江省建德市检察院依法办理的遭受家暴妇女小美申请支持起诉案,经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小美在解除了不幸婚姻的同时,还拿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小美和小宇结婚十余年,育有一子一女。2020年至2023年间,小宇通过殴打、威胁等方式,多次对小美实施家暴行为,造成她头部、颈部、四肢等多处不同程度受伤。小美曾多次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后依法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此后小宇依然多次对她实施家暴行为,并扬言威胁要“弄死”小美。
小美想离开这个对她挥拳相向的男人,渴望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苦于缺乏法律知识,又心怀恐惧,一直没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年6月12日,小美向其所在乡镇的妇联求助。妇联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官可以依法帮助她维权。于是,小美来到了建德市检察院,请求检察官支持和帮助她通过诉讼途径解除与小宇的婚姻关系,并帮助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建德市检察院受理申请后,经过初步调查,认为小美反映的情况属实。鉴于家暴事实清楚,受害人仍然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检察官及时协助小美向公安机关调取相关证据。同时,检察官还帮助小美申请了法律援助。随后,建德市检察院依法向建德市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并帮助小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办理这起支持起诉案件的同时,建德市检察院检察官还借助当地民间家事调解室的力量,与妇联干部等共同化解当事人的婚姻矛盾,通过释法说理促使双方平和析产。7月3日,建德市法院对当事人小美离婚之诉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立案审理,并在当天依法作出裁定,支持小美的诉请。解除了不幸婚姻,拿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重获自由的小美人身安全也得到了有力保障。
“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对小美的回访保障工作,监督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发挥作用,并同步对小美开展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权益保护工作。”建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庄子珺表示。
(文中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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