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前海建设领域深港合作系列成果发布会在前海国际人才港举行,会上对近期出台的《前海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港澳规则衔接改革方案》等重要成果进行发布。
为进一步建立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前海管理局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香港注册安全主任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截至目前,香港建设领域已有50家专业机构、444位专业人士在前海备案,有10家香港专业企业独立承接项目,74名香港专业人士参与前海项目建设,真正实现了“进得来”“能接活”。
成果一:聚焦建筑领域深港合作,印发方案提出14项改革措施
创新前海工程建设监管制度,将国内“五方责任主体”转为国际通行“三方责任主体”模式。创新前海工程调解机制,建立前海工程“纠纷解决顾问——调解——仲裁”多元化逐级解决程序。创新前海工程计量计价制度,构建清单计量+历史数据+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造价机制。创新前海EPC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实施可研批复后发包的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模式。创新前海建设工程招投标模式与标准合同文本,形成适用两地的施工、咨询服务招投标文件及合约示范文本;对投标报价、管理团队、国际及港澳业绩等放在清标环节量化打分,设置防恶意竞价机制,根据项目类型科学合理选择定标方式。创新前海城市规划设计管控规则及机制。建立前海工程项目“预研究”机制;建立“前海国际规划管理技术文件库”;组建“前海深港联合专家委员会”,对设计创新专项专审、辅助决策,完善前海设计创新审查机制。
成果二:聚焦建设领域机构及人员,拓展备案专业简化办理流程
为进一步拓展备案专业、简化办理流程,前海管理局开展《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于今年6月25日印发实施:一是新增香港安全生产、环保、工程建造等3类人士对标备案,建设领域对标执业范围扩大到14类。二是新增香港承建商安全生产许可备案路径。三是参照广东省住建厅做法,调整专业机构及人士备案申请基础条款内容,简化申请材料公证程序,优化备案程序。四是明确香港机构参与前海项目招投标涉及投标保函、商事登记等具体政策。五是扩大覆盖范围至扩区后的前海合作区。
成果三:明确香港注册安全主任执业规则
为推动港澳安全生产领域专业人士更好地融入,今年5月29日,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香港注册安全主任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于6月15日起实施。
该方案明确了香港“建筑地盘”注册安全主任通过备案认可的方式。同时,明确了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与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处建立执业情况信息共享机制,为香港注册安全主任在自贸片区执业提供便利化服务。此外,同步印发《香港注册安全主任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备案操作指引》,明确该事项在前海办理,并明确备案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