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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推动检察工作“成高原”“起高峰”——大检察官研讨班交流环节侧记之二

7月20日上午,大检察官研讨班开启第二场研讨交流。

来自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海南11个省级院的检察长,结合研讨班的重要精神和部署要求,以对检察工作的深入思考为切入点,就如何提升检察履职质效作交流发言。

11位大检察官关注哪些检察履职问题?这场让多位与会者听后感到启迪颇多的交流又是如何在研讨中凝聚共识的?记者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

守正创新系统推进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

“未来五年,是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研讨班开班式上作出这一重要论断。新征程上,如何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实现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大检察官们热情高涨,信心十足。

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的发言围绕正确处理好检察工作“自转”与“公转”的关系展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跟随最高检的‘指挥棒’,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大做强检察工作‘基本盘’,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就是‘公转’;结合各地实际,遵循司法规律,抓特色、育亮点、铸品牌、争先创优,就是‘自转’。”

在段文龙看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既要通过有效“公转”推动本地整体工作“成高原”,也要强化高质量发展意识,通过强调“自转”持续推出一批创新品牌,引领检察核心业务、重点工作“起高峰”。

“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一招’是深化检察改革、优化内部管理。因此,必须要注重‘强改革’与‘抓管理’双轮驱动。”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在发言时表示,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还要从增强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共识度、感知度和满意度出发,充分尊重检察工作规律,全面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专业性、系统性、开放性和可持续性等特征,确保检察工作现代化符合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法治期待。

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新篇章,坚持守正创新是关键。应勇检察长在研讨班上指出,“四大检察”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体框架,也是检察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的基本格局,要努力推动其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在发言时介绍了该省检察机关“深化一体履职”的创新做法。“我们重点抓实制度机制本地化设计应用,深化运用涉黑恶案件上下一体把关等各类机制,积极探索省域内重大影响性案件领办、督办等机制;在市院层面,小地市检察院可以按照全域一体的模式推进,大地市检察院则抓好工作条线、重点业务、相邻组团的一体化;在条线层面,持续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侦查等一体化机制建设。”

“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这一宪法赋予的根本职责。如何真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认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同属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同是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职责紧密相关、目标高度契合。“近年来,我省有地方检察机关在加强二者衔接协同方面进行了探索,在厘清职责的同时,对加强衔接协同的程序进行规定,两类监督形成合力,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已取得初步成效。”顾雪飞表示。

坚持严格依法维护司法公正

——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开班式上,应勇检察长指出,检察侦查重在加大力度、务必搞准。新征程上,如何找准加强和完善检察侦查工作的路径?

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对此有较为深入的思考。她从实践和探索、问题和困难、对策和建议三个层面作了具体阐述。“建议加强与法学院校、研究机构等交流合作,重点围绕发案规律、线索管理、审讯突破、证据构建、大数据赋能侦查等司法实务问题进行研究,强化个案指导、优案培育、类案分析。同时,要加强对侦查工作的统筹部署、督促指导,打好侦查‘组合拳’。”

司法办案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不能有“数据冲动”。最高检新修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下发已近4个月,效果如何?开班式提出,要注意听取基层检察官意见,大检察官们要带头深入研究。

“我们对照最高检修订的46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以指标设置‘去繁复’、数据通报‘去严苛’、考核方式‘要包容’为导向,把对分院、基层院的140余项指标均精简为60项,使检察官能够充分尊重司法规律,把更多精力放在高质效办案、维护司法公正上。”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在发言时如此表示。

如何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这是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在研讨交流时发言的重点。“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不能只局限于多办案,更重要的是要以案件查办为切入点,发现监督的聚焦点,推动解决案件背后的普遍性问题。”冯键认为,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一种重要方式。检察建议不同于检察意见、检察决定,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通过探索建立公告宣告制度来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是立足当下充分挖潜的有效举措。

此次研讨班上,应勇检察长专门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作出具体部署。对此,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张毅在交流发言时谈了他的思考:“检察履职中既要做好眼下‘硬性’‘显绩’工作,也要做好有利长远的‘柔性’‘潜绩’工作。要坚持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多走一步、多想一层,积极深挖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以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完善有关制度机制,促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预防矛盾纠纷特别是各种恶性案事件发生,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求真务实担当实干

——检察人必备的精神状态、鲜明的履职特征

“伟大成就是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再忙也要静下心来学习”“求真务实、担当实干需要实实在在的能力和智慧”……研讨班上,这样体现“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活语句,令与会者深有感触。而对于应勇检察长提到的“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更是成为与会者的共识。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对应勇检察长强调“抓实专业素能建设”时提到的“三个善于”印象深刻,即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如何在办案中不只于仅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还能准确运用法律政策,做到“三个善于”?“这就需要强化实质化审查意识,既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案,又充分考虑办案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风险,将政治标准和社会标准——实际上也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裁量要素引入检察审查过程。”王守安表示,为解决检察审查浅表化的问题,湖北省检察机关提出深化实质化审查的办案思路。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重心在基层,而检察力量最薄弱环节也在基层。研讨班强调,上级院承担着对下级院班子建设的协管责任。要注重发挥能动性,积极争取党委支持,靠前协管、主动协管。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至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茅仲华以5个基层检察院作为“麻雀”,开展蹲点调研。“通过调研,我深刻认识到,基层检察院薄弱的主要原因在于政治建设弱化。”对于如何强化政治建设、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茅仲华深入思考后认为,“下管一级”是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加大对下级院班子协管力度;加强对下级院检察业务监督管理;建立考核评价保障机制。”

基层面临的一些问题,往往是掣肘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同样重视基层建设的还有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他认为,基层院是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福建人数少于50人的基层院有43个,占基层院总数的一半。针对基层反映的‘案多人少’问题,我们提出,基层院要探索强化‘四大检察’同堂培训、一体履职、协同作战,培养一部分‘全科检察官’,以创新解难题。”侯建军表示。

(正义网北京7月20日电)

[版面编辑:石佳陆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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