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的土地平整项目经费为172万元。”“协议约定的土地平整项目经费为360万元。”2022年12月,来宾市工业园区纪检监察工委在该园区开展项目资金管理督查时,一组异常数据引起了检查组的警觉。
财审核算的经费与协议约定的资金价格居然相差了188万元?为了弄清事情来龙去脉,该园区纪检监察工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了核查。
原来在2021年11月,园区某企业需要一块工业用地建厂房,涉及到需要测算土地平整费用,由园区园城公司周某负责。周某没有按照规范的工作流程进行实际勘探和测量,而是会同土方工程老板覃某等人到现场“走马观花”后,按照土方工程老板覃某估算的400万元,向领导交差。此后,400万元的参考价,经过申请用地公司、平整工程承接公司、园区投促局等多方讨价还价,最后定价360万元通过了园区党工委会议审定,写入了项目协议。
但是,到了2022年4月,工业园区管委会收到360万元的拨款申请时,组织园区财政局、投促局、国土规建局等部门到现场勘查,计算出平整场地费用为131.4万元。完成土地平整后,园区财政局、投促局、国土规建局等部门再次到现场核验,测算出土地平整费用为172万元。由于测量得到的费用与前期申报费用出现巨大差距,导致拨款迟缓,项目进展受到影响。
掌握证据后,园区纪检监察工委核查组找来周某进行谈话。起初周某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在核查组的利弊分析和相关证据面前,周某终于承认,对于平整土地要“花”多少钱,是走马观“花”得来的,险些造成近200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
2023年4月,周某被立案调查。2023年5月,周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该案中涉及的其他3名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该园区纪检监察工委向周某原属集团公司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为鉴,完善监督体系和加强内部监管,并及时跟进该项目推进情况,开展整改“回头看”。目前,该项目用地土地平整费用已支付100万,企业厂房已建设两栋,其他设施正在逐步建设完善。(来宾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