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14日上午,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原司长王登峰贪污、受贿案。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贪污罪。2016年6月至2022年8月,被告人王登峰利用担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4670.13万余元,其中180.49万余元未遂。
二、受贿罪。2006年1月至2022年春节前,被告人王登峰利用担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赛事承办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966.469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登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登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处罚。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前报道:染指赛事承办等,数额特别巨大!王登峰被起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原司长王登峰(正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登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登峰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赛事承办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登峰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王登峰出生于1965年,籍贯山东省安丘市,曾在北京大学心理学系攻读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后留校工作,1999年任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2006年,他转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
2011年11月,王登峰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直至2022年8月被查。
据教育部官网介绍,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指导大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大中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2014年至2019年间,王登峰担任了第十届中国足协副主席。2015年起,他担任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后又于2022年6月担任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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