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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通报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处理情况:4人被免职

关于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3年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慧泊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广泛关注。经批准,南宁市纪委监委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南宁市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导致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的法治意识不强,相关工作开展有违公平公正原则;有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有关问题失管失察;有的单位经营管理不善,甚至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问题。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经研究决定,责成青秀区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公交集团)等相关责任单位向南宁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给予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会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给予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给予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政务警告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给予慧泊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

调查中还发现,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费剑川,慧泊公司副总经理陈庆楼等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均已被立案审查调查。在审查调查中,如发现其他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南宁市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南宁市纪委监委

2023年7月14日

南宁通报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处理情况:4人被免职

南宁通报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处理情况:4人被免职

番外

南宁:优化调整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统筹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临时停车需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调整我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宁市城区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附件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道路停车位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供车辆临时停放并实行收费管理的车位。

三、本通知所称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

四、本通知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5年。原《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发改规〔2022〕4号)同时废止。施行期间国家、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类别划分说明

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类别划分说明

一类区域:

包括朝阳商圈、埌东片区、江南商圈、南湖片区、埌西片区。具体是:厢竹大道—竹溪大道—葫芦鼎大桥—白沙大道—亭江路—亭洪路—南建路—永和大桥—永和路—中华路—园湖北路—东葛路—厢竹大道围合的区域,包含围合道路。

二类区域:

包括快速环路以内区域(不含一类区域)、凤岭片区、柳沙片区。具体是:高坡岭路—林里桥路—凤岭南路—青山路—荔滨大道—柳和路—柳沙路—葫芦鼎大桥—白沙大道—南站大道—沙井大道—清川大桥—清川大道—秀厢大道—厢竹大道—佛子岭路—高坡岭路围合的区域(不含一类区域),包含围合道路(不含一类区域道路)。

三类区域:

除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以外,设置有实行收费管理道路停车位的城市建成区。

备注:收费区域类别实行动态调整,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2023年7月14日

南宁通报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处理情况:4人被免职

此前报道

南宁“停车贵”引争议,市委书记:优化调整免费停车时长和收费标准

关于广西首府南宁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和收费问题引发颇多关注。根据南宁新闻网最新消息,5月2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农生文和市长侯刚在市内调研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工作和停车泊位规划使用情况,全市当天还派出9个调研组开展停车收费实地调研。

报道称,21日下午,农生文首先来到埌西菜市,实地查看市场周边停车位设置、收费管理等情况。他与停车收费员和市民现场交流,听取他们对优化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意见建议。他指出,农贸市场周边人流密集、停车需求大,要对免费停车时长、地段时段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科学优化调整,提高车位资源使用效率,为群众消费购物创造更加便捷的停车条件。

农生文还来到建政街道安湖路美食街、地王大厦,向周边店铺负责人、物业管理人员了解车位供给、服务管理等情况,强调要根据顾客消费特点,处理好“空间共享”与“时间配置”的关系,采用价格调控、错峰停放等办法提高车位不同时段使用效率,让群众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

“实行停车收费是为了对市区道路内有限停车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高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车位使用效率,更好满足群众停车需求。”农生文在调研中指出,要持续优化提升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始终把社会效益摆在第一位,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出台优化道路收费标准的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坚持系统思维,有效利用闲置空间新建、改建停车场,积极鼓励机关单位对外开放内部停车场,进一步拓展公共停车空间。要加强宣传引导,共同营造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当天,南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侯刚到东沟岭综合农贸市场、兴宁区朝阳街道秀和社区,实地调研周边道路停车泊位规划使用情况,并主持召开民情座谈会。

侯刚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政府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优化管理服务,强化统筹协调科学制定落实具体解决方案,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的责任担当。

南宁慧泊公司是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经营单位,系南宁公交集团下属的全资国有企业。根据中国之声稍早前报道,多位南宁当地网友反映称,目前慧泊停车运营停车位超过3万个,几乎南宁路边所有划停车位的地方都归慧泊停车运营。不同的路段收费标准也不一样,有些路段收费比较高的,一天停车费就可能达到上百块钱。南宁市民杨女士(化名)说,此前她曾在一条非繁华地带,停车一晚被收费90多元。

除了反映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不够合理,还有网友反映部分车位划定不够科学、个别收费人员服务不够规范、停车欠费追缴方式不适当等问题。

在5月19日《南宁日报》刊发的报道中,南宁市发改委就相关问题回应道,与同类城市相比,南宁市机动车停放收费处于适中水平。同时,南宁市也实施了多项停车收费惠民举措,包括城市道路路内泊位夜间免费停放(21:00—次日7:30)、新能源汽车路内泊位实行半价收费、法定节假日24小时免费停放、周六周日(不包括调休后调整为上班工作日的周六、周日)实行自收费时段开始后的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即免费时段:7:30—9:30)。

南宁市交警支队表示,截至2023年4月底,南宁市汽车保有量255万辆,配建的路外停车泊位缺口大,对此南宁市在符合条件的城市道路设置了停车泊位46908个、停车带71944米(折合停车泊位约11991个),其中免费停车泊位16373个、免费停车带35036米(折合停车泊位约5840个)。同时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会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尽力平衡机动车停车需求与非机动车通行权的关系,及时优化调整泊位设置。下一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谨开展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工作,优化道路通行空间,为广大市民营造优良的交通出行环境。

南宁公交集团则称,针对市民和网友反映的在执行停车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正在全面梳理、排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一是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服务,坚决从严从重处理乱收费现象。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对市民朋友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诉求第一时间调查处理。三是对收费人员和热线客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上岗,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市民朋友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来源: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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