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某、阿某原本是好邻居,却因口角之争挥拳相向,进而结仇互不来往。经检察官反复调解和耐心释法说理,两人最终握手言和。看到双方当事人和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欣慰地笑了。
2022年8月,热某与阿某因买卖甜瓜时一言不合发生口角,进而扭打起来,致使阿某左手无名指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热某与阿某从小一起长大,至今还是住在一个巷道的邻居,双方此前并无矛盾且关系不错。但因两人发生不愉快后相互怄气,致使相关部门之前的调解均以失败告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精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鉴于热某与阿某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情况,从情理法等多角度耐心向二人释法说理。最终,热某主动提出愿意向阿某赔偿,阿某也表示谅解。热某与阿某相互真诚道歉,达成刑事和解。阿某当场表示:“说起来这事我也有过错,我们俩已经互相原谅了对方,今后我们还是好邻居、好朋友。”
日前,精河县检察院依法对热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热某激动地说:“终于卸下了心中的包袱。检察机关不仅挽救了我,也挽救了我的家庭。”
[版面编辑:李君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