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联合社区开展“护苗”“育苗”暨检察开放日活动。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各领域、全流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助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以“让孩子的人生重回正轨”为重心,全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对于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长清区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2022年以来,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件37人,起诉9件9人,对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对1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在办案的同时,该院积极开展帮教工作,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都经过社会调查、指定辩护、法定代理人到场、教育训诫、督促监护、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程序。对于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该院进行至少6个月的考察帮教,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视频等方式,每周一联系,每月一汇报,全程跟进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情况,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和工作。
以“最大限度减少孩子受到的伤害”为核心,全力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长清区检察院坚持零容忍态度,从快从严办理,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7件27人,对7人依法批准逮捕,对11人依法提起公诉。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为未成年人的成长筑牢“防火墙”。该院在2022年对公立学校在职教师和新入职老师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的基础上,今年对辖区民办学校及保安、宿管等能够接触孩子的工作人员3700余人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消除孩子身边的隐患。在办理刘某某强奸案中,某学校老师发现学生被侵害线索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由于报案及时,避免了更多女孩遭受侵害。受案后,该院依法从快批捕,根据刘某某的犯罪情节,从重提出量刑建议,最终,被告人刘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以“为了孩子的未来”为初心,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近年来,长清区检察院将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结合起来,总结研究了2018年以来的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征,分析了发案趋势、发案重点以及发案原因等。随后,该院干警与辖区部分学校的老师进行座谈,在通报上述情况的同时,了解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现状,对症下药,提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效果。此外,该院还重点关注就读于职业院校的学生,如在办案中,发现辖区某职业学院在安全管理、法治教育等方面存在问题,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整改。
以“孩子的事情无小事”为中心,最大限度为孩子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
2022年以来,长清区检察院围绕旅馆业不审核即让未成年人入住,学校周围小吃店无证经营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件,守护孩子的人身安全和舌尖上的安全。对一起父母离婚后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案件支持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2022年5月,中央文明办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该院紧跟中央要求,通过录制普法视频对该文件进行解读,并在全区中小学转发播放,引导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正确对待网络直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版面编辑:杨璐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