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飙车的细节引起办案检察官注意
引导补充侦查挖出漏罪
正义网讯(通讯员焦雯雯张洁)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提请批准逮捕雷某后,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在讯问中发现疑点,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并最终查明雷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鉴于雷某有自首情节,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目前,判决已生效。
今年1月,恩施市检察院办理该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雷某案时,从雷某的一句供述里发现疑点——“我喝酒了,在金桂大道撞了几个人”。
“如果这句话是真的,那么案件的定性就不止非法侵入住宅罪这么简单了。”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了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并讯问犯罪嫌疑人雷某,雷某如实供述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随后,恩施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明确取证方向和取证重点,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雷某驾车时的全程视频监控。
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补充证据,检察官还原了案发经过:雷某与前妻小李(化名)有情感纠葛,为发泄情绪,他于2022年12月29日凌晨酒后驾车,共闯红灯7次、超速2次,造成3起交通事故后逃逸。事故导致3辆车受损,2人受伤。后来,雷某弃车,搭乘的士、携带铁钩来到小李的住所,通过踢门进入房屋,对小李、小李的侄子阿金(化名)进行殴打,致两人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雷某投案自首。
经查,雷某系无证驾驶,驾车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大于80mg/100ml;经鉴定,雷某驾车擦伤的两人、殴打伤害的小李及其侄子,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驾车剐擦的车辆损失认定价格合计为2491元。
恩施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雷某无证酒驾,一路冲闯,并在肇事后逃逸,无视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雷某非法强行闯入小李住宅,影响了小李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今年4月,恩施市检察院依法向该市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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