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公告》,其中广东省被评定为A级。同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发布,深圳获评2022年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A级。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公告》,各考核等级内,按照行政区划排序。A级为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广东省。B级为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级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显示,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地市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会同本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级A、B两级。A级为广州、东莞、江门、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清远、中山、肇庆、茂名。B级为河源、汕头、韶关、汕尾、梅州、湛江、揭阳、阳江、潮州、云浮。以上结果同时通报广东省纪委监委和广东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