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纪委监委统筹各县区力量,成立8个监督检查组,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监督触角直达村组、社区一线。同时,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二、六监督检查室,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巡回督导组,下沉督导。
市纪委监委围绕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等方面,紧盯县区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政策执行情况,着力纠治侵害群众利益、侵吞集体资产的违纪违法行为。
市纪委监委制定专项整治推进措施,明确22项整治任务和42项具体措施,由班子成员包抓联系各县区,明确监督重点,对县区党政“一把手”逐一谈话,运用直查直办、通报曝光、协同联动等工作机制,推动整治任务落细落实。
针对乡村振兴领域涉及面广、管理链条长等监督难点,市纪委监委整合优势资源,“室组地”联动打破监督壁垒,党风政风监督室把专项整治纳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季度考核评估重要内容。纪检监察组综合驻在单位政策规定、行业特征和权力运行情况,统筹调动系统领域资源力量。各县区纪委监委和乡镇纪委发挥“前哨”作用,靠前监督,构建起上下贯通、协同监督、系统高效的监督模式。
市纪委监委坚持风腐同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严查政策落实、项目和资金管理中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风腐问题。1至5月,全市查纠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4人。
市纪委监委着力提升信息化监督水平,督促健全“一键报贫”机制,并注重用好“三资”管理监督平台与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提升防返贫监测透明度。督促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五大振兴”工作专班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行业内监督检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至目前,市纪委推动建立相关制度64项。(供稿张丁香宋治祥编辑达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