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因为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处分后,我曾经迷茫过,担心组织抛弃我、放弃我,今天你们专门来对我开展暖心回访,让我放下了压在心头的包袱,我真的很感动,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工作,积极履职尽责,不辜负组织的期望。”近日,明光市纪委监委对一位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教育工作。
今年以来,明光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通过常态化开展暖心回访工作,唤起受处分(理)人员干事创业热情和信心,鼓励他们卸下包袱、砥砺再出发,充分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用。
为推动暖心回访教育工作执行更到位,靶向更精准,效果更突出,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暖心回访工作的通知》,根据处理主体及处理形态的不同,为暖心回访工作出具“使用说明书”,确定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承办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4”个回访责任主体。根据被处分(理)人员工作辐射面,明确受处分(理)人本人及其所在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督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部门(科室)负责人或同部门(科室)人员等“4”个必谈。另外,为强化回访实效,要求被处分(理)人员撰写“1”份受处分(理)期间思想小结,全力保障暖心回访教育工作掷地有声、落到实处。
“该同志受处分后,思想压力很大,工作提不起劲儿。通过此次回访教育,使其消除了顾虑、放下了包袱,轻装前行。”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说道。
除了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外,该市纪委监委还着力完善干部澄清正名机制,出台暂行办法,通过建章立制,及时澄清不实举报,消除不良影响,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监督执纪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暖心回访’方式方法,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让‘跌倒’的干部重拾‘初心’再出发。”该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截至目前,该市已对112人开展了暖心回访教育。(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