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呈军通讯员王石良)“水嫩呵护,肌肤净透光亮”“贴片式面膜,适合所有肤质”……这是某网络经营平台上一款医用产品的商品说明。近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在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开展医疗美容行业治理过程中,发现某平台上多家商户把二类医疗器械作为化妆品或家用美容仪器进行销售。
调查发现,很多商户仅在商品介绍页面以文字或图片形式介绍了产品的医疗作用,有的虽然标明是二类医疗器械,但仍把产品作为化妆品销售,未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并展示备案凭证。发现问题后,该院检察官迅速调查取证,并督促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处理。
“二类医疗器械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来保证其安全、有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在网络平台经营医疗器械时,应当在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凭证。”办案检察官发现这样的问题还有一定的普遍性,以某款“医用修复贴”(二类医疗器械)为例,网络平台上的经营主体除了正规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外,还有综合超市、化妆品店、生活便利店等非医疗类经营主体,而这些经营者并不具备经营医疗器械相应的场所和储存条件,有的甚至是在租住的公寓房间客厅中从事化妆品网络销售行为。这些网店往往处于行政执法的盲区,部分经营者甚至并不清楚自己能否销售相关产品。
“通过日常监督基本不可能发现隐匿在网络中的违规经营问题线索,起初,我们对相关问题线索采用现场核实方式开展调查,但难度很大,数据比对为办案提供了很好的解决方法。”承办检察官先通过与企业登记注册数据比对,确定了一些商户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医疗器械、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再通过与医疗器械备案数据比对,确定该商户是否按照规定完成备案并展示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整个调查核实的过程不但实现了网络化,也挖掘到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线索。
通过数据比对初步查明案件事实后,该院督促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开展现场检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责令整改,相关企业立即主动将十多家分公司的相关商品下架,并与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整改方案,有效规范医美药械产品的网络销售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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