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通讯员陈斐)近日,浙江省杭州互联网法院与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会签《关于推进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协作办法(试行)》(下称《协作办法》),旨在探索出一条网络空间司法协同治理的新路。
《协作办法》最大限度拓宽了案件适用范围,指出除发生在互联网领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的案件外,双方还将对发生在网络空间的侵害英烈权益,违法违规处理个人信息,实施网络暴力,侵害妇女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违法致使未能发挥风险防控机制作用等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开展公益诉讼司法实践。
同时,为积极应对互联网技术发展对司法的挑战,提升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协作办法》明确,针对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电子证据生成、存储、传输、提取、验证等问题,探索检察机关区块链与互联网法院区块链相互认证,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实现电子数据的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并借助双方线上平台,实现线索收集、调查取证、公开听证、督促整改、案件审理等全链条、全流程在线办理。
《协作办法》要求,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探索以白皮书、合规(消费)建议、案例测试(模拟)机制等形式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规则指引;共同建立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专家库,为相关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支持;定期开展法官和检察官同堂培训,共同开展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定期联合发布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网络治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努力在更广范围内形成共识、汇聚合力。
[版面编辑:陆青刘钊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