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的同志,你们可帮了我们的大忙了,现在每个屯的集体公益林账户都‘姓公’了!”近日,我接到三江侗族自治县丹洲镇林业工作站站长梁卫明打来的电话。
属于集体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为何账户却不“姓公”?事情要从2022年7月说起。当时,县委巡察组进驻丹洲镇开展常规巡察,与村组干部逐一谈话,了解村委会、村民小组集体“三资”管理运行情况,发现该镇合桐村在管理湾寨屯、大山屯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巡察组当即找到该镇党委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集体生态公益林属于集体所有,为何合桐村湾寨屯、大山屯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是转入各屯小组长的个人账户?”巡察组工作人员直奔主题。
“我们也正为这事发愁呢!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都是由县林业局直接发放的,湾寨屯、大山屯没有本屯集体账户,就一直转入村民小组长的个人账户。目前,也没有文件明确屯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给谁管理……”面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该镇党委相关负责人坦诚地说道。
了解情况后,巡察组随即走访县林业局。经过调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了解到除了合桐村以外,其他村也存在着将各屯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到村民小组长个人账户的问题。
对此,县委巡察办将问题整理汇总,以巡察建议书的形式反馈至该县林业局,要求其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解决全县各村屯在管理使用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巡察监督推动下,该县林业局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对全县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管理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修订完善《三江侗族自治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全县所有村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统一存入村集体账户,并严格实行发放备案制度,确保资金发放到位、使用安全。丹洲镇党委针对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合桐村湾寨屯、大山屯办理集体账户,并督促2名村民小组长将4万余元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转入该屯集体账户。
“村集体资金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巡察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就巡什么、最需要什么就解决什么,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巡察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该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三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