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2)》及典型案例,全面总结上一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经验和成效。
据统计,2022年,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73177件、审结246104件。受理一审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885件、审结4582件,受理一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21件、审结153件,执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不断提升。
据介绍,2022年,人民法院持续深入推进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截至2022年12月,最高法和30个高级法院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均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继南京、兰州、昆明、郑州设立环境资源法庭之后,最高法批准设立长春、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专业机构四级法院全覆盖不断完善。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持续推进。
此外,最高法持续推动法律统一适用,制定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持续强化环境司法政策指引,组织召开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暨第一次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并研究制定会议纪要,出台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司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等司法政策,与生态环境部等中央单位联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持续加强类案指导,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10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等典型案例5批60件;积极配合相关立法工作,就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文物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研提立法意见,促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网日益科学严密、系统完善。
当天上午,最高法审判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生态环境侵权司法解释,规范生态环境侵权案件法律适用,统一生态环境侵权案件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