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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马小娇(女)、马怀德、王斑、王文勇、王志勇、王明扬、王晓佳(女)、白宁、白彦、冯强、吉训明、过勇、朱卓、刘郁、刘鑫、刘小惠(女)、芮玉奎、李春荣、李超峰、李学军(女)、陈桂平(女)、沈琦(女)、武红利(女)、杨刚、杨华(女)、杨洋、周媛媛(女)、孟霞(女)、柳彦国、姜丹(女)、姜梁、倪鑫、雷学军为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8年1月。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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