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庆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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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日前,山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赵庆斌(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庆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赵庆斌利用担任原中国民用航空山西省管理局计划处处长,原山西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业务承揽、款项结算、工作调动、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太原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2月24日消息,经查,赵庆斌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底线失守,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损害群众利益,违规摊派费用;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庆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整理/编辑:杨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