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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杨巨才决定逮捕

正义网北京5月17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杨巨才(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巨才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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