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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应急厅纪检监察组:紧盯重点领域压实安全监管责任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综合运用谈话了解、会商研判、联合督导等方式,常态化监督驻在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情况,靠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

纪检监察组督促省应急管理厅出台实施加强危化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并通过专项检查、推动问题隐患整改、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实行驻点包抓等举措,确保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推动驻在部门动态调整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针对较高安全风险等级以上的园区,通过及时约谈、全省通报及限制化工建设项目审批等措施严格管控。督促建立危化品企业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采取分级通报、企业自查、闭环整改、内部监督考核、跟进执法检查等措施,推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由被动接受向主动自查转变。

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全面落实分类分级监管,推动全省矿山、尾矿库全覆盖建立包保责任制,确定市、县两级政府负责人为包保责任人,明确规定到矿督促检查频次等要求。督促完成83家煤矿“电子封条”建设,实行全天候监测,及时发现异常动态,自动生成并推送报警信息,严防违法生产行为,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将矿山综合整治、露天煤矿专项整治及汛期专项检查结合起来,与驻在部门共同开展矿山大排查、大起底安全执法行动,督促形成一矿一册报告,力争做到底数明、情况清、问题准、“处方”对。

同时,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严把危化品、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准入关,按照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主动服务的原则,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推动调整全省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事项,重新划分省、市两级应急部门安全审查权限,将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颁发事项全部收归省应急管理厅,强化源头管控力度。

纪检监察组还精准监督驻在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处罚、执行等重点环节,强化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防控。(供稿刘毅编辑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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