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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丨骗保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早已成了人们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有所提高。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需住院治疗,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呢?答案很简单:应该由责任方承担。

但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为了私利,既让责任方承担治疗费,同时还通过医保基金报销部分费用。殊不知,如果真的这样做,那等待他的将可能是刑事处罚。

2021年10月17日上午,刘某的婆婆在外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肇事司机送往医院救治。刘某闻讯后赶往医院,并报警。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接诊医生向刘某询问伤者是怎么受伤的,并告知如果是因他人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得从医保基金报销费用。

然而,刘某没有将医生的话放在心上,决定先通过医保报销一部分费用,然后再争取肇事司机的赔偿。随后,刘某在医生要求填写的承诺书中,将婆婆的受伤原因写为: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慎摔倒,与他人无关。

随后,刘某顺利将婆婆安排住院。2021年10月20日,刘某代表婆婆与肇事司机达成调解协议:对方一次性赔偿6.5万元。同年11月8日,刘某婆婆痊愈出院。经结算,住院费用一共5.06万元,其中3.32万元当场通过医保基金进行了报销。

2022年12月初,医保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刘某涉嫌骗保的行为,遂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据此,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刘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对于老百姓来说,在需要住院治疗时,通过医保基金报销部分费用,是减轻医疗负担的重要途径。但是,医保基金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如果过度使用,就可能会出现医保基金枯竭、病人无法报销医药费的严重后果。

因此,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但在现实生活中,依然有不少人试图“两头落好”,心怀侥幸骗取医保基金,认为即使被发现了也没多大事,大不了退回去。但事实是,此类行为一旦东窗事发,不仅要将骗得的钱悉数退回并承担经济处罚,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那将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得不偿失了。

(本期坐堂张士海)

[版面编辑:操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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