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剑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株洲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剑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剑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权力观异化,价值观扭曲,不知戒惧、不守底线,多次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借机大吃大喝;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贪婪成性,大肆借赌敛财;政绩观扭曲,违规拍板重大投资事项,导致国有资金重大风险;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期权交易”“股份代持”等方式收受巨额贿赂,用“投资理财”等市场行为掩盖权钱交易之实,严重破坏任职地区营商环境,是风腐交织、传统腐败与新型腐败交织的典型。何剑波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剑波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株洲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