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南宁市国有企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属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工5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到现场旁听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陆劲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庭审全过程,通过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切实压实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陆劲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239.35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陆劲忠为掩饰其受贿犯罪所得,将钱款进行有价证券投资及进行转移,情节严重,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最后陈述时,陆劲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通过旁听陆劲忠严重违纪违法案,我深受教育,作为国企领导班子成员,我要吸取教训,坚决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做到明党纪、懂国法、知敬畏、守底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下级的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工作。”参加旁听庭审后,南宁交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农明姬由衷说道。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粮食购销等行业的腐败。此次旁听庭审是南宁市纪委监委全面深化清廉国企建设的有效举措之一,运用典型案例强化经常性提醒教育、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促使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南宁市纪委监委坚持将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严格落实“六个一”以案促改工作机制,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区分不同级别、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党员干部,注重挖掘不同层面、不同职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分层分类精准施教,引起教育对象同频共振;通过组织旁听庭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开设监督在线专栏、开展廉政教育宣讲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抓实以案示警明纪。今年以来,共组织176批次7900余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南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