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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函接待藏猫腻

“这些报账凭证没有对方来函,也没有联系方式,只有单位负责人的签字说明。”2022年3月,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桂林市侨联部分接待报账连续四年都存在无公函接待问题。

相关接待报销凭证都由桂林市侨联办公室填报。于是工作人员顺藤摸瓜找到了桂林市侨联办公室负责人李某鑫。

“平时侨联接待都是你负责吗?”谈话人员找到李某鑫谈话。

“我们经常与世界各地的广西同乡会、商会、联合会人员打交道,少不了接待。”李某鑫漫不经心地回答。

“为什么查不到马来西亚森美兰广西同乡会、印尼华商总会会长到访桂林的记录?”谈话人员接着问道。

“有些来访不便公开。”李某鑫不做正面回答。

“怎么有的公务接待没有往来公函?”谈话人员追问。

“我们单位接待的客人都是国外友好人士,他们有时候忘记发函也很正常。”李某鑫辩解道。

“既然你负责公务接待,请提供2019年11月马来西亚广西会馆青年团到访联系人及电话,我们需要核实一下。”谈话人员直指关键问题。

李某鑫额头上开始冒汗,眼看瞒不下去了,酝酿半天才说:“这都是领导安排我这样做的……”

原来,桂林市侨联单位主要负责人叶某和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李某麟都有接待费用报销的签批权,但两人不仅没有主动把好单位接待费用审批关,还将平时接待朋友的餐费,安排李某鑫编造世界各地的广西同乡会、商会、联合会人员来访虚假接待材料,在单位违规报销。此外,叶某与李某麟同意单位干部刘某、张某进、唐某风、李某鑫等四人以同样方式,在单位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017年至2021年,桂林市侨联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共计41单,共计26268元。

最后,叶某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李某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李某麟、刘某、张某进被给予诫勉,唐某风被提醒谈话,以上人员违纪违法所得均被收缴。(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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