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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为受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经核查,群众反映你违法审批乱占耕地的问题失实,现当面澄清,希望你卸下思想包袱,调整好心态,在工作中一如既往履职尽责。”日前,浦北县纪检监察干部在该县白石水镇为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何某某受到失实举报召开现场会议当面澄清。

“受到举报后,我的心里感到很憋屈,感谢组织为我澄清,心里‘疙瘩’也解开了。”在澄清现场,何某某激动地说。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钦州市纪委监委坚持分级负责、谁核实谁澄清,严格按照“评估—审批—实施—归档”程序,灵活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撑腰鼓劲,帮助其正确看待被失实举报问题,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为推动澄清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市纪委监委更新思路方法,事前根据核查情况、认定依据等情形审慎研判“把关”;事中与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结合澄清事项具体情况、工作实际等精准选择澄清方式、范围,确保拟澄清正名内容清晰具体、证据确凿,准确“定性”;事后对党员干部本人开展回访,跟踪了解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工作表现,引导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正确对待群众监督“舒压”,让党员干部消除顾虑,化解心结。

同时,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信访举报宣传、受理办理与澄清正名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通过编印宣传手册、“摆摊设点”公开接访、进村入户下访等方式拓宽信访宣传渠道,大力宣传举报渠道、受理范围、工作流程等,通报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等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正确有效行使监督权利,树立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2022年以来,钦州市已为22名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核实了结失实检举控告529件。(钦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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