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马志全张冰)“现在企业的生产环境好了,失窃现象也没有了。”近日,位于河南省西峡县的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西峡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2022年10月,西峡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将公安机关移送标注有“涉企”字样的石某涉嫌盗窃案移交给涉企案件办理专班。该专班按照涉企案件办理要求立即进行审查,发现自2022年1月以来,石某多次翻越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围墙,盗窃该公司钢材。经鉴定,石某盗窃的钢材价值17万元。
检察官审查认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企业财产,不仅造成企业重大财产损失,还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石某到案后不认罪认罚,也没有退赃退赔,依法应当从重从快打击处理。随后,该院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10月31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介绍,2022年7月,西峡县检察院牵头该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共同签署了涉企刑事案件办理指导意见,推行涉企案件标识机制,要求公检法司四部门对涉企案件做特殊标识,加盖“涉企”印章,在大数据平台流转案件名称前标注“涉企”。
根据该机制,西峡县公检法司四部门健全对涉企案件“一盘棋”办理机制,成立涉企案件办理专班。同时,该县公检法司四部门建立涉企案件线索移送、案件移送、查处配合、快速分流、快速办理工作机制。
据了解,该机制实施以来,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企案件95件,帮企业挽回损失900余万元;办理企业犯罪案件5件,涉案企业合规案件5件;涉企案件办理平均时长有了较大幅度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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