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屯长在任屯长期间,负责掌管屯集体资金账户,我们怀疑他侵吞了屯集体资金,请你们查一查。”去年5月,我和同事在大新县那岭乡那义村联二屯走访时,一位村民情绪激动地向我们反映。
那义村联二屯是一个仅有30户人家的山区小屯,村民均以务农为主,屯里有大片的石头山。2007年,石头山上的杂灌林木被列入公益林保护范畴,每年4万元的生态公益补偿金是联二屯唯一的集体资金收入。农某某担任联二屯屯长多年,屯集体资金存折一直由其本人掌管。
根据村级“三务”公开制度要求,动用集体资金需要经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并做好公开公示。
“集体资金主要用于扩建田间道路、人饮工程建设和屯内硬化等屯集体公益项目,在建设之前屯里都有开会讨论,建设资金支出流水也清楚。”当我们找到农某某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时,他信誓旦旦地说。
可是在整理核对该屯账目资料时,我们发现,2010年农某某曾一次性从账户中支取18800元,除各项建设开支外,还有8300元现金没有任何支出凭证。
“这笔钱是怎么回事?”面对我们的询问,农某某一开始推脱年代久远记不清,后又支支吾吾说不出所以然。
显然,这笔资金存在问题,经过我们耐心劝导,农某某才逐渐认识错误,将问题和盘托出。农某某承认,这8300元被其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没有用于村屯建设,也没有存回集体账户。2021年村屯换届的时候,他也没有将这笔资金移交给新一届屯干,甚至怀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大伙儿不会发现这件事......
2022年10月,农某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侵吞屯集体资金如数退回屯集体。
“突然感觉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了地,这么多年心存侥幸,对自己也是一种煎熬,纸终究包不住火,因为贪欲受到处分,丢人啊!”农某某后悔不已。
针对该案件反映出村屯资金管理混乱问题,该乡纪委督促全乡10个村97个屯集体进行自查自纠,做好集体资金收支结算移交工作,并将收支情况进行公示,起到查处一案、规范一域的作用,让集体资金收支明细“晒”在阳光下。(大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