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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丨恶有恶报,罪有应得!“丰县八孩女”事件一审宣判

4月6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董志民虐待、非法拘禁案,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拐卖妇女案和被告人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案(以上5人拐卖妇女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予以追诉)。4月7日作出判决,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认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

4月6日,被告人董志民在庭审现场。图据新华社

4月6日,被告人董志民在庭审现场。图据新华社

在法院披露的案情中,又一次还原了小花梅曾经如何被人当作物品般卖来卖去、如何被捆绑拘禁挨饿受冻,致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读到她的悲惨遭遇,网友纷纷表示“再看一遍还是气得咬牙切齿”;“终于把那些作恶的人判了,大快人心!”拐卖、虐待妇女儿童的罪行践踏人性,令人发指,以上6人受到法律审判纯属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公众的留言背后涌动着无数的正义感和同理心;法院的判罚既是对公众关切的正面回应,更是维护社会正义和法治尊严的必要之举。

从闯入公众视野到引发社会关注,到有关该事件的权威调查结果公布,再到今天凡拐卖、虐待过她的恶人被一网打尽,历经一年多的时间。这期间,工作人员一趟趟地走访,一次次地调阅,一场场地通报,无不体现了案件的复杂和取证的曲折。细看案情年份梳理,1998年初、同年6月、2011年至2020年、2017年。。。。。。一个个犯罪的时间坐标,大大拉长了案件的时间轴,但质疑的问号还是被一一拉直,参与拐卖和虐待小花梅的人也被逐一揪出。

值得注意的是,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等人先后拐卖小花梅的犯罪行为发生在1998年,均已超过二十年的追诉时效期限。但为从严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对在拐卖妇女犯罪中作用较大、情节严重的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等5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进行追诉。罪犯藏得再久也不会逍遥法外,这再一次印证,法治的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丰县八孩女”事件终于宣判,而小花梅的遭遇带给人们心中的创伤还在隐隐刺痛。法律伸张了正义,但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反思不该停止。希望买卖和虐待妇女的犯罪行为不再发生,正义的阳光能早日照耀到所有被“铁链锁住”的角落。

最令人关注的小花梅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也有了可喜的变化。据介绍,入院以来,经过一年多的精心医疗和照料,病情得到控制,身体状况稳定。目前能够在医生、护工帮助下穿衣、吃饭,可与医护人员简单交流,但仍然存在认知障碍。小花梅长子董某港告诉记者,妈妈住院以后,医院请了不少专家给她看病,还安排了2个护工轮流照顾。“去年入院前她有时连我都不认识,现在不仅能认出我,还能叫出我的名字。”祝愿小花梅早日康复,像一枝梅花,在经历过人生的苦寒之后,依然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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