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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不让“脏车”入城,城市就干净整洁了?

▲资料图。图文无关。新京报记者王嘉宁摄

▲资料图。图文无关。新京报记者王嘉宁摄

据华商报“大风视频”报道,近日,云南省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脏车出入城综合治理的通告》,引发网友热议。

《通告》指出,车身外表有明显污迹、灰尘或泥土,车顶有积尘的;轮胎、挡板、底盘沾带泥土的;不得在巧家县城区道路上行驶。对此,有网友质疑,这种管理方式过于苛刻和不实际,让人感觉城市管理者过于“小题大做”。

3月31日,该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一直有这个规定,为了空气质量管控,以劝导为主,处罚不是目的。该工作人员还称,不让车上有泥点是为了出于城市形象的考虑。同时,当地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工作人员回应:进出县城的路口都有洗车点,10块钱一次。

其实,早在2021年成都市也有过类似规定,当时也曾引发热议。这也说明,对于此类涉及个体权益、群己权界的强制性规定,社会公众显然会高度关切,感同身受。

禁止入城、违者处罚,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这样的规定牵扯面广、涉及人群多,理应多一份审慎和严谨,而不能简单处置、强制执行。

首先,任何公共政策都应放置在具体的场景、情境中评判。“脏车”满街跑,确实影响市容、影响心情,治理脏车确有必要。

这或许是当地发布这一通告的初衷。但也一定要弄明白,车辆是跑动的,而道路又不是完全能够选择的,沾点泥带点土十分正常。特别是像巧家县这样的山城,城乡联系又很紧密,保证车辆一直锃光瓦亮,恐怕很难。过于纠结于“不让车上有泥点”,不免拘泥刻板。

特别是,究竟有多脏才算是“脏车”?如果按照现有通告所列举,有明显灰尘、泥土,或者底盘沾土等等,均属脏车,打击面显然太大了,治理起来也不现实。

其次,出台公共政策也要充分考量会否产生“溢出效应”,从根子上杜绝行政任性。

比如,通告在对车辆是否脏、有多脏的认定上,表述十分含糊。这中间,就存在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再如,此类查处,因为是多个部门都参与执行,则又会存在执行上的畸轻畸重、或查或不查等等。而这些,都有可能衍生权力滥用,产生社会不公。

当然,像脏到连车牌也看不清的那些车辆,因为涉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自有法律惩处。

说到底,“禁止脏车入城”本意或许不错,但因其过于执着于“果”,缺乏系统性整治,而暴露出急功近利、表面功夫的一面。

脏车的泥污不会从天而降,也不是所有的车辆蒙尘就是脏车。更聪明的办法或许是,重点关照工程车、渣土车,减少因带泥上路、沿途撒漏、车厢未密闭、违规乱倒等行为;工地必须设置围挡和喷淋装置,不然工地外围灰尘太多,遇到下雨天就会满是泥泞;严控车辆超载,减少道路损坏……

无论如何,政府行政都应该率先守法,依法规范权力,在治理过程中,应该注重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和人性化,避免过度执法和不必要的干预。

撰稿/龙之朱(媒体人)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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