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属国有企业原专职外部董事陈文山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文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文山利用担任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安排下属单位人员虚列支出,套取公款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利用担任云南省建筑机械化施工公司经理,原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