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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制度化

 3月24日,在怀化市麻阳纪委监委“案件质量大家评、互评互议促提升”会上,通报了该县2022年案件质量评查情况,3件案子获评优秀,通报了得分后三名的案件,发现问题120余个,比上年度减少42%,不合格案件实现零的突破,质量逐年提升。

今年春节上班第二天,麻阳县纪委监委就从上年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出31件开展质量评查,率先拉开了2023年怀化案件质量评查的帷幕。“我2009年进入怀化市纪委工作时,那时就知道市纪委每年组织开展对县市区的案件质量评查。”麻阳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军说,我们结合上级要求,将市纪委的好做法传承下来,做深做实案件质量评查。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首先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多年来,怀化市纪委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质量的重要抓手,建立了常态化评查机制,由市纪委牵头各县市区纪委,坚持一年一评查,同时结合县市区纪委监委报批、备案案件的审理,做实日常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汇总分析,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近几年,怀化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除了一年一评查以外,还适时开展专项评查。针对扶贫领域案件处理不平衡、把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举办了扶贫领域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针对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取证不到位、定性把握不准、法律适用不当等问题,对标审判标准开展了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评查,有力指导了实践,促进了案件办理质效。

去年来,怀化在案件质量评查上再发力。在湖南省率先出台了办案质量责任制度,明确案件主办人、专案组组长、审理组组长等案件查办相关人员的责任;出台监督执纪执法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暂行办法,明确处置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采取留置措施、结案处分处理、复议复查意见、提出从宽处罚建议、提出党风廉政回复意见等8项监督执纪执法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方可实施,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

同时,怀化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复盘体检近3年职务犯罪“四类案件”,对某县纪委监委办理的一起存在质量问题案件倒查追责,处理5人并通报全市;分3阶段对上年度市纪委监委机关、县级纪委监委办结的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案件、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结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总结大会,通报表彰优秀案件,对问题案件承办单位及主办、主审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进行问责,进而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上行下效。辰溪在对已办结案件质量进行自查自纠基础上,邀请沅陵县纪委监委对案件质量进行交叉评查;洪江市纪委监委对15件案件进行集中评查。怀化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对标市纪委监委,全覆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奖优罚劣。其中一县纪委干部因案件质量问题被中止县纪委常委人选提名推荐。

一系列硬举措,成效明显。2022年立案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未出现“四类案件”情形,不服党纪政务处分的申诉率同比降64%。“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更好发挥评查工作在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提升全系统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怀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米承实田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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