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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薛城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磊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枣庄市委批准,枣庄市纪委监委对薛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薛城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枣庄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枣庄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磊开除党籍处分;由枣庄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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