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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发生多起针对女性“黄谣”,有明星被泼脏水起诉仅获赔3万元

魏平安将一块墓地卖给罹患脑瘤的韩露(宋茜饰),韩露是个孤儿,去世后将一百多万的遗产捐给福利院,如今在自己生前挑好的墓地里安息。可墓园告知魏平安,要将韩露从墓地移走,因为韩露墓地的“邻居”的家属冯总(马丽饰),偶然听说韩露曾经是个坐台小姐的传闻,财大气粗的冯总勒令墓园迁走韩露的墓地,不让这种“不吉之人”影响自己死去的弟弟的“风水”。这是近期热映的电影《保你平安》里的情节。不少网友表示,现实中的“黄谣”事件终于被搬上了大银幕。

▲《保你平安》截图。

▲《保你平安》截图。

3月17日晚,网络平台出现苏州大学一学生恶意P图侮辱女性的网帖,引发舆论关注。3月19日凌晨,苏州大学最新回应称,经调查核实,该校学生赵某某违法行为属实,公安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后续将按程序办理。

▲苏州大学官微回应。

▲苏州大学官微回应。

近年来,随着网络越来越发达,实施造谣传谣行为的成本越来越低,不少类似事件引发公众关注,女性群体更是饱受其苦。

女子与外公合照被称“老夫少妻”

据光明日报2021年11月消息,近日,一位名为“飞哥在东莞”的网友,在网络平台上配图发文称:“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万礼金+88万二房公寓+豪车一辆。”这则信息在网络平台迅速传播,引发大量关注。

随后,被盗图并造谣的博主回应表示,该照片为前几年为满足外公的心愿,于2018年12月29日发帖晒出的,是自己和外公去上海游玩的照片,并表示谣言对其生活已经造成困扰,目前正收集证据,已联系律师严肃追责。

▲涉事造谣网帖。图片来源互联网

▲涉事造谣网帖。图片来源互联网

当月23日,据东莞南城公安分局消息,经公安机关调查,吴某飞(网名:“飞哥在东莞”)为吸引粉丝,下载他人图片并编造虚假信息发至互联网平台,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吴某飞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诽谤他人,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

2021年4月3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一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据澎湃新闻从庭审现场获悉,两被告人郎某、何某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两被告表示服从判决,认罪认罚。

据报道,2020年7月,吴女士(化名)在小区快递驿站取快递时,被男子郎某偷录视频。郎某随后与朋友何某编造了“女子出轨快递员”的聊天内容并发至微信群,谣言经由转发、加工,疯狂流散。

2020年8月7日,吴女士报警。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余杭法院微信公众号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余杭法院微信公众号

2020年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查,出于博眼球目的,嫌疑人郎某与何某(男,24岁)捏造了暧昧微信聊天内容,并将摄录的吴女士视频和聊天内容截图发至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已对郎某、何某诽谤他人行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红发女孩看望爷爷被批“陪酒女”

2022年7月,在被保研到华东师范大学后,郑灵华第一时间拿着录取通知书到医院,与病床上84岁的爷爷分享这一喜事。

她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分享。直到第二天,她被私信“轰炸”了,并惊讶地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盗用,已在各个平台扩散。这些图片和视频,给她带来了很大困扰。各种不堪入目的评论接踵而至:有营销号搬了她的图,编出“专升本”的故事,卖起了课;有好事之人,说她是陪酒女、夜店舞女、不正经人、妖精、红毛怪……还有人甚至攻击她生病的爷爷,而这仅仅是因为她染了一头红发。

▲郑灵华看望爷爷。图片来源社交媒体

▲郑灵华看望爷爷。图片来源社交媒体

2023年2月19日晚,一则关于郑灵华的消息传来。郑灵华的一位高中挚友确认,郑灵华罹患抑郁症半年多后离世。

张静初被造谣“靠男女关系获取工作机会”

不仅普通网友,女明星遭遇“黄谣”也时有发生。

1月10日中午,演员张静初连发2条微博谈自己的维权官司,称“黄谣不会清者自清,只会愈演愈烈”。

张静初工作室发布名誉维权案进展说明,法院判定被告李某发布致歉声明向张静初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开支共3万元。

据张静初介绍,造谣账号之一的“芝士快跑”并不是个人账号,而是一家mcn公司,“也就是说它靠‘黄谣’来获取巨量点击并以此牟利。”张静初在视频中表示,除了对自己进行造“黄谣”攻击之外,该账号还诽谤了很多其他女性,“在知道我们要继续维权之后,对方账号删除了相关视频,所以现在看起来它是一个普通的娱乐账号。”

▲张静初。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张静初。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据了解,2021年6月5日,该视频号连续发布了三条视频,对张静初进行了诽谤攻击。内容包括了:利用不正当男女关系获取工作机会,被封杀,被掌掴等等……这三条内容污秽不堪的视频在短短的十天内,一共获得了1300万次的点击量和接近十万的点赞量。

红网在对类似事件的评论中写道,在女性面临的一系列困境中,“荡妇羞辱”文化如影随形,女性的身材、衣着、婚恋和生育状况都有可能成为其遭受“荡妇羞辱”的切口。因此,要想摒弃“荡妇羞辱”文化,绝不能仅仅依靠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而需要社会多方共同发力,这个过程必定是艰辛且漫长的。

律师观点>>

“黄谣”泛滥,维权也是一个漫长过程

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网络暴力”越来越引起公众的关注,而在“网络暴力”中,更有一种专门针对女性的分类,即“黄谣”。这类谣言通常从造谣对象的外貌、身世等着手,无端揣测当事人“从事特殊职业”“上位”“博眼球”等。如果面对此类事件,除了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也可求助于妇联等公益组织,那么,受到“黄谣”困扰的女生想要继续维权该如何做,还会面临那些困境呢?

对此,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的聂炜昌律师表示:“女生可以通过民事自诉,到法院起诉侵犯她的名誉权、肖像权,要求男方向他道歉,并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是在校学生受到谣言侵害时,学校有义务保护自己的学生,阻止侵害行为和谣言的蔓延。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平台同样有义务在收到受害者侵权通知时,实施删除造谣相关视频、帖子之类的谣言载体等阻止损害扩大的措施,同时提醒当事人要及时保留侵权证据,而后通知删除。

对于维权成功仍感觉到伤害,聂炜昌律师表示:“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其实对于女性权益的保护,刑法、民法包括《妇女权益保护法》都有明确规定,但诉讼过程需要收集证据,需要去固定证据,还要去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相关人的责任,程序会很长,会很复杂,而且一般拖的时间会很长,对于受害人而言也是一个煎熬。”

据了解,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固定的证据就包括了,应能明确表明造谣人(不知道真实身份时,也要保留造谣者平台ID、不可更改的特定信息)、造谣内容(如果是网站截图,最好将网址一并截进去)、传播度(包括谣言传播平台、点赞量、评论量、转发量)、社会评价下降证据(包括现实评论、网络评论、因此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等)、精神损失(如医院诊断单)、经济损失证明等。

“这也是法律有时候会有的一种不足,这位女生通过公开方式是有一点智慧,勇气可嘉,但对她来说其实是一种被迫的方式,这需要相关部门真正按法律惩罚那些做了错事的人。”聂炜昌律师说,如果这个女生她后续通过法律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会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当然也不排除这个事情受到舆论关注之后,相关部门会加快进度,让事情很快得到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汤皓文部分资料综合自九派新闻上观新闻澎湃新闻封面新闻光明日报等

责任编辑:刘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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