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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为何保留、划出这些职责?

通过组建中央科技委和重组科学技术部,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统筹领导

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据新华社消息,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加强科学技术部推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等职能,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保留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科技评奖等相关职责,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对第一财经表示,机构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加有利于促进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是一个总体协同推进的改革,是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表现。

他说,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不仅只涉及科技部一个部门。因为科学技术自身有联动性的特征,这一次机构改革就形成了让制度体系和科学技术运行体系能够达到比较一致的状态。“后面的运行中也会动态调整,总体上我们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体制,让科技支撑体系以及科技运行体系有机统一。”张春晓说。

方案显示,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分别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科学技术部的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挂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方案提到,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调整科学技术部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等职责,将科学技术部所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划入农业农村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划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根据方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仍由科学技术部管理。科学技术部不再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随着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性也越发显现。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

中国科学院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穆荣平对第一财经表示,这次科技管理职能改革调整有两个特点,“一是强化科技工作的中央统筹领导和政府宏观管理职责,健全新型举国体制。通过重组科学技术部,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统筹领导,拓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职责。”

第二个特点,是将领域科技工作管理职责转到工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等政府经济社会管理部门,这不仅强化了领域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从目标设定到科技创新过程和最终结果全面耦合,也有利于科技主管部门抓战略规划、抓重大专项、抓国家实验室等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和长远的科技工作,保障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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