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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首设农业和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本报3月3日讯(记者黎越)记者从3月3日举办的《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完善土地出让的控制指标要求,并在全国省级层面首次设立农业和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促进农业用地的高效利用。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海南省新近出台《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和《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两个文件。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副厅长邱烈飞介绍,海南正采用“一地一策”的方式处置梳理出的1192宗8.83万亩闲置土地,截至目前共处置闲置土地631宗5.15万亩。在已有的“一地一策”表格数据基础上,精准掌握闲置土地区位、用途、现状、规划、实际动工等情况,也为土地供应、房地产调控等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建立了符合海南自贸港产业需求的用地控制指标体系,完善了土地出让控制指标要求。该文件还结合海南省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实际情况,在全国省级层面首次设立农业和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促进农业用地的高效利用。

下一步,海南将在规划中落实并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在“标准地”基础上,探索建立“标准海”制度,探索建立低效利用海域退出机制。落实落细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混合用地等差别化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资金压力,深化以“对赌协议+极简审批”为核心的标准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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