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十八联圩湿地修复工程项目是环巢湖综合治理工程中的重要一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室组地’监督的合力,建立完善巢湖综合治理责任协同落实机制,做好融入式、嵌入式监督。”日前,安徽省合肥市纪委监委巢湖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检查组在十八联圩湿地开展现场监督。
合肥市纪委监委将巢湖综合治理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政治监督重要任务,前不久,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巢湖综合治理联合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统筹监督力量,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开展联合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着力把巢湖打造成合肥最好名片”提供坚强保障。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重点聚焦责任落实,推动解决巢湖综合治理中由于区域管辖、部门职能分割造成的“九龙治水”问题,聚焦重点任务,督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国务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等重要事项整改落实。统筹开展联合监督执纪执法,严肃查处巢湖综合治理工作推动不力,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巢湖综合治理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同时,通过建立联系指导机制、联合监督机制、联动查处机制,推动巢湖综合治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联动、一体落实。建立巢湖综合治理联合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遇有重要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对管辖范围模糊、受职能所限难以监督等问题,经充分沟通、推动办理后,监督成效仍然不明显或任务无法完成的,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重要问题线索交办领办、挂牌督办、直查直办,确保查深查透,严肃查处巢湖综合治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督责任,全面督促整改巢湖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探索建立巢湖综合治理专项监督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破解监督难题,增强监督实效。(刘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