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2977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公告,公布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
全国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2022年12月中旬至2023年1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下,35个选举单位认真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报告显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得到群众广泛认同”等,是新一届代表们的共同特点。
我国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这次选举,选出的代表代表性强、结构性好。细看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相关数据,2977名代表具有的广泛代表性十分鲜明,保证了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
少数民族代表442名,占代表总数14.85%,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归侨代表42名;
连任代表797名,占代表总数26.77%;
妇女代表790名,占代表总数26.54%,与上届相比提高1.64个百分点;
一线工人、农民代表497名,占代表总数16.69%,提高了0.99个百分点,其中有56名农民工代表;
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34名,占代表总数21.3%,提高了0.73个百分点;
党政领导干部代表969名,占代表总数32.55%,降低了1.38个百分点。
同时,这次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选出36名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选出12名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023年1月16日至18日,台湾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会议在北京举行,选举产生13名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各界普遍认为,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圆满顺利进行,实现了预期目标,为新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职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对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赵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