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被处分后,开展工作总是缩手缩脚,提不起干劲,这次回访帮助我正视错误,我将重整行装再出发,继续为群众办好实事。”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纪委监委对彬桥乡干部黄某开展回访教育。此前,黄某因对农业保险项目申报验收把关不严,造成国家资金损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州县纪委监委对2021年度受处分的83名党员干部集中回访,全面了解回访对象的工作状况、心理状态、思想动态以及处分执行情况,帮助受处分人在提高认识、改正错误的同时卸下思想包袱,保持干事创业热情。
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回访教育作为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环节。自治区纪委监委出台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规范开展回访教育的主体、对象、程序、方法等内容,注重与执纪监督、单位回访、日常监督、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相结合,构建案件审理室、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地方纪委监委等协作配合的工作框架,强化思想教育和正面疏导,推动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开展回访教育要因案制宜、因人施策,注重正面疏导,帮助受处分干部纠正偏差、重塑信心、排忧解难,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从而实现教育挽救的目的。”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人介绍,强化与监督检查部门沟通协作,拟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和谈话提纲,避免回访教育工作千篇一律、千人一面。
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对区直某单位副职陈某某回访教育前做足功课,量身定制回访方案。一方面针对其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仍尽职尽责开展工作,主导建立并推行河砂采销分离制度,整治黑恶势力霸占河道采砂领域乱象成效明显给予充分肯定;另一方面根据其思想状况、工作表现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透问题、谈通思想,鼓励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持续关注和帮扶,由所在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跟踪回访,实事求是提出评价意见并纳入廉政档案。对真诚认错悔错、表现突出、受到单位肯定的干部,在影响期满后,及时向相关党组织反馈,为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和考核使用提供决策依据。
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开展回访教育与推动以案促改、建章立制和日常监督等工作统筹推进,强化回访成果运用。回访中全面了解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梧州市万秀区纪委监委针对该区环卫系统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相关人员贪污受贿等问题,督促该单位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指导全面排查财务管理漏洞,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制度管得住人、流程管得住事。
以回访教育工作为契机,破解日常监督难题。崇左市纪委监委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协同开展回访教育,调研了解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排查廉政风险点,同步开展对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借贷、违规持股、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线索的收集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依纪依规进行处置,推动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为做好监督工作提供新的方法路径。